30家店铺集体“搭便车”冒用测评背书!老爸评测维权胜诉,9家公司共赔115万
在消费电商领域,“测评”、“抽检”、“推荐”意味着信任,也意味着流量。但当一家测评机构的标识被擅自“复刻”到数千件商品的主图上,商家利用其知名度实现“寄生虫”式发展时,法律该如何规制?
近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杭州老爸评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海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审判决,认定九名被告在30余家电商店铺中擅自使用与“老爸评测”“老爸抽检”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构成仿冒混淆及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判令九名被告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15万元,同时在涉案网店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近年来,美妆日化行业普遍存在的“冒用第三方测评标识、虚构权威背书”乱象频出,此案无疑为测评类机构的品牌保护树立了重要标杆。业内人士表示,本案或将有效震慑无授权冒用测评IP、虚构产品认证的违规营销行为。


据了解,杭州老爸评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围绕消费品安全、产品测评、抽检服务等领域开展经营,并运营“老爸评测”“老爸抽检”等具有较高市场认知度的品牌标识。
老爸评测公司成立于2015年,长期从事消费品安全评测、产品测评、抽检服务等业务。其中,“老爸评测”主要面向消费者,通过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测评、抽检,并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发布结果,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参考;“老爸抽检”则主要面向合作商家,通过资料核查、样品试用、不定期抽检等流程,对产品进行全链路验证和综合评估,符合标准的产品方可获得相应标识授权。

正因如此,与一般商品品牌不同,“老爸评测”“老爸抽检”的核心价值并不只体现为商品或服务来源识别,更体现在消费者对其测评中立性和推荐结果的信赖。相关标识一旦被商家用于商品宣传,就可能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和购买价值的判断。
法院据此认定,“老爸评测”“老爸抽检”经过原告长期宣传和持续运营,已经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并与老爸评测公司建立稳定对应关系,能够发挥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老爸评测公司基于“老爸评测”“老爸抽检”品牌所享有的竞争性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本次涉案的九家公司,依托统一运营体系,在拼多多等平台开设30余家美妆日化类店铺,主打“儒意”品牌产品。在从未获得老爸评测任何授权、从未有真实测评、抽检、推荐合作的前提下,批量在商品主图、宣传视频等核心引流位置,使用与“老爸评测”“老爸抽检”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刻意营造产品经过权威测评、官方抽检、平台推荐的假象。
该行为借助头部测评IP的公信力快速获取消费者信任,大幅提升产品转化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寄生式营销。大量消费者被误导,基于对老爸评测的信任选择购买涉案产品,实际产生了大规模的消费混淆效果。
法院审理查明,九家涉案公司看似为独立法人主体,但存在高管交叉、地址重合、统一招聘、统一素材、统一物流客服、店铺内容高度同质化等特征,属于同一经营体系下的矩阵式运营,侵权行为具备整体性、统一性,依法构成共同侵权。
本案不止于为原告标识本身提供司法保护,更对电商平台中日益常见的“借用测评背书”“虚构推荐关系”“群店矩阵侵权”等行为,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裁判样本:明确了含测评、抽检、推荐意义标识的保护边界;对“关联关系混淆”的认定具有典型价值;将冒用测评、抽检标识的行为同时评价为虚假宣传,回应了电商营销中的现实问题;对电商“群店模式”下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当流量成为稀缺资源,“搭便车”的诱惑始终存在。市场竞争可以激烈,营销方式可以创新,但任何经营者都不能通过虚构第三方测评、冒用推荐标识、矩阵式铺货引流的方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测评行业的公信力,既是权利人的竞争利益,也是消费者作出理性选择的重要依据,理应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保护的市场秩序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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